關于組織開展2012年度全市建設工程標后大檢查的通知
各縣(區、管委會)治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直有關單位:
根據中央、省、市紀委2012年執法監察工作要點,為繼續深化我市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加大對工程建設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治理力度,經研究,決定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2012年度建設工程標后大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時間
4月20日至5月31日。其中4月20日—5月15日為各行政監督部門對所監管工程的檢查時間;5月16日—5月31日為市、各縣區專治辦聯合抽查時間。
二、檢查對象
2011年1月1日以來國有投資占主導地位的開工、在建、竣工工程。
三、檢查內容
(一)建設工程招投標情況。是否依法進行招投標;是否存在場外交易、規避招投標行為。
(二)合同簽訂和履約情況。是否按照招投標文件的內容簽訂合同,合同條款是否與招投標文件一致;中標人是否按時足額繳納低價風險金、履約保證金和工程質量保證金;中標人是否按合同工期施工,工程進度是否符合合同約定;監理單位是否按合同約定履職到位。
(三)工程變更和工程款支付情況。是否存在違規變更和增加工程造價行為;變更程序是否符合《莆田市建設工程標后管理規定》(莆政綜[2009]115號)等有關文件的規定;建設單位是否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工程款。
(四)工程質量監管情況。建設單位是否履行對工程質量的全面管理責任;監理單位是否對施工過程進行全面監管;相關行政監督部門是否對工程質量保證金、監理服務費進行統一監管,是否經常開展工程質量檢查,對所監管工程存在的質量問題及其他違法違規行為是否依法進行查處;工程質量是否合格,是否存在明顯的質量缺陷;建設部門是否落實住宅分戶驗收制度。
(五)工程竣工結算情況。工程施工內業資料、監理資料是否齊全完整;建設單位是否及時組織竣工驗收;工程竣工后,結算資料是否及時送同級審計或財政部門審核。
(六)工程項目信息公開情況。被檢查項目是否按照《福建省工程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工作實施方案》(閩治建[2011]11號)及全市工程項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開共享平臺建設部署會議要求,公開工程項目建設管理信息和以建設市場法人和自然人違法違規檔案記錄公告為重點的信用信息;是否存在公開不及時、不全面,公開內容不真實等行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管委會)治建辦、市直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本次標后檢查工作,要指定專人負責,配強配足檢查人員,按照規定的范圍、標準和時間,認真組織開展檢查工作,找準突出問題,著力提高檢查的專業性和有效性。檢查情況書面報告、所監管的2011年1月1日以來國有投資占主導地位的開工、在建、竣工的全部工程項目基本情況及本次檢查的工程項目名稱請于5月18日前報送市專治辦(材料逕送市紀委執法監察室)。
(二)明確責任分工。即日起,各工程建設單位要全面自查,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明確整改措施、時限,建立自查自糾檔案;各行政監督部門要按所監管工程80%的比例牽頭組織檢查,其中水利、交通、國土領域建設工程,按照垂直督查的方式,由市水利、交通、國土部門組織人員對全市本系統所監管工程進行檢查;建設系統的工程按照分級督查的方式,由市、各縣區建設部門分別對各自所監管的工程進行檢查。各縣(區、管委會)專治辦要按本次檢查的時間節點負責指導、督促本區域行政部門開展檢查活動。市專治辦將于5月下旬聯合各縣(區、管委會)專治辦,選擇部分工程開展重點督查。
(三)嚴格督促整改。對檢查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各級行政監督部門要嚴格按照《關于認真做好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中治工辦發〔2010〕4號)規定,督促工程建設單位認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限時整改到位。對自查“零”問題、自查敷衍了事,或是拒不自查、弄虛作假、拒不糾正,或是行政監督部門檢查不力,在重點督查中被發現相關工程存在問題與部門檢查發現問題出入較大的,要對相關單位責任人進行問責。
附件:莆田市建設工程標后檢查表
莆田市治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2年4月19日